案子递交到某某后,为何迟迟没有消息?
针对公安机关称案件一个多月前已递交检察院却无进展的情况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:检察院对监察机关、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,应在一个月内决定;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;认罪认罚且适用速裁程序的,10日内决定,可能判超1年刑的可延长至15日。同时,改变管辖的,审查期限从新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算。若您的案件不属重大复杂且未改变管辖,检察院本应1个月内作出决定,如今一个多月无动静可能已超期;属重大复杂案件的,检察院可延长15日,一个多月没动静可能仍在合法期限内;若有管辖变更,审查期限重新计算,之前的一个多月可能不算在新期限内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公安机关称案件一个多月前已递交检察院却无动静,这种情况存在两类法律风险:1.处理超期风险:若案件不属重大复杂且未改变管辖,检察院应1个月内决定。比如普通盗窃案,公安机关1个月前移交后,检察院未在1个月内决定且无延长理由,就可能超期,影响当事人知情权与案件进展。2.知情权受损风险:检察院有义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,若当事人不清楚案件审查阶段、是否需补充侦查等且检察院未主动告知,就会导致知情权无法保障,当事人难以及时了解案情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公安机关称案件一个多月前已递交检察院却无进展,您可主动联系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了解情况。若案件属普通情况(非重大复杂)且无管辖变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,检察院应1个月内决定,此时一个多月无动静可能超期,您有权了解具体原因。若案件属重大复杂案件,检察院可延长15日决定,从递交起算最长1个半月内决定均合法,一个多月无动静可能仍在期限内。若存在管辖变更,审查期限重新计算,之前的一个多月可能不算在新期限内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面对公安机关称案件一个多月前已递交检察院却无进展的情况,需避免两类错误操作:1.过度焦虑并频繁无效催促:部分当事人因焦虑频繁在非工作时间联系检察院或公安机关,不仅难获有效信息,还可能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。2.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:通过小道消息或非正规法律咨询平台获取信息,易被误导,导致判断错误。建议保持冷静理性,若不知如何处理,可咨询我为您提供专业解答。
← 返回首页
上一篇:当兵体检没过还能去吗
下一篇:暂无